郑州存量住房(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至20%
支持住房消费
8月26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将存量住房(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30%下调至20%,并推出家庭代际互助贷款机制。
该政策适用于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存量住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所有缴存职工,旨在减轻购房者的前期资金筹集压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调整前,购买此类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调整后,首付款最低比例统一降至20%。
此前,郑州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曾于2023年从40%降至30%,此次进一步下调至20%,体现了政策对住房消费的持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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