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款神药,卖了152亿
生物医药领域再现重磅并购。
3月24日,康诺亚NewCo合作企业Ouro Medicines与吉利德签署并购协议,后者将以16.75亿美元首付款及最高5亿美元里程碑付款完成收购,总对价最高达21.75亿美元(152亿元),刷新中国NewCo交易的首付款纪录。
作为Ouro Medicines的A轮投资方,江远投资也在投后一年迎来了项目的并购退出,取得了Homerun级别的显著回报。
类似这样案例并非没有先河,过去几年,中国创新药企业借助NewCo模式,不仅实现了资金回流与风险分散,也逐步从单一资产输出,转向参与全球化平台构建,在产业链中的角色持续跃迁。这样一种新模式有哪些风险和挑战,在中国行不行得通,我们也有过详细讨论,详见《投资人大哥告诉我,他有“三不投”》。
创新药本质上是一个“高风险,高投入”的赛道。不过这两年,中国创新药的日子似乎好起来了,出海一浪高过一浪。进入2026年,仅一个多月时间,中国创新药对外授权交易总金额已突破332.8亿美元,首付款规模甚至超过2025年单季度峰值。
热度之下,分化也在酝酿:高估值是否具备临床与商业兑现基础?密集交易是否会催生结构性泡沫?尽管资本、技术与交易结构不断前移,临床需求仍然是真正的考验。
中国NewCo收购案最高首付款
时钟拨回到2024年,国内NewCo爆发,康诺亚正式开启NewCo模式出海之路。
这一年,康诺亚与Ouro Medicines签订了独家许可协议,授权后者在全球范围内(不含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开展CM336/OM336的研发、生产、注册及商业化。该产品是康诺亚自主研发出的一款创新型T细胞衔接器(TCE)双特异性抗体药物,也是Ouro Medicines当时唯一的核心产品。
Ouro Medicines由Monograph Capital与葛兰素史克(GSK)共同孵化,是一家为慢性免疫介导疾病患者开发免疫重治疗法的生物技术公司,名字源自象征重生的“ouroboros”(衔尾蛇),寓意通过T细胞接合器(T-cell engagers, TCE)来实现免疫系统的“重置”,为自免疾病患者结束免疫抑制药物的“无尽循环”。
由于康诺亚持有Ouro Medicines约15%股权,因此随着吉利德收购Ouro Medicines,康诺亚将收取首付款约2.5亿美元及或有里程碑付款不多于约7000万美元,总额最高可达约3.2亿美元,成为目前中国NewCo交易中首付款规模最高的案例之一。
这一交易对康诺亚的财务意义十分突出。对比来看,康诺亚2024年全年总营收为4.28亿元,2025年上半年总营收为4.99亿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康诺亚账上总现金达27.96亿元,其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9.42亿元。
交易完成后,康诺亚将不再持有Ouro Medicines股权,但2024年11月的独家许可协议仍然有效,康诺亚仍然保留着CM336/OM336在大中华区(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研发、生产、注册及商业化的独家权利。
从结构上看,这一案例延续了NewCo模式的典型路径:国内Biotech通常把其中一个管线的非大中华区权益拿出来,作为对价授权给海外新成立的一家公司,即NewCo,从而获得BD交易的首付款、里程碑付款等以及NewCo公司部分股权。这种接近于投资的形态,吸引了大批风险投资机构的兴趣,一条产品管线就可以实现独立融资。
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5月,恒瑞医药与贝恩资本合作成立了海外公司Hercules,并将GLP-1产品组合授权于后者,恒瑞则将获得该公司19.9%股权、最高超60亿美元的相关付款,以及一定比例的销售提成。
该交易为当时国内NewCo出海提供了示范。康诺亚亦按此模式完成多次NewCo出海:7月,将两款双特异性抗体CM512和CM536的大中华区以外全球权益授权给Belenos Biosciences;11月,将BCMA/CD3双抗CM336的大中华区以外全球权益授权给Platina Medicines Ltd(PML)。2025年1月,将靶向CD38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CM313的大中华区以外全球权益授权给Timberlyne Therapeutics,以及将CD20×CD3双特异性抗体CM355(ICP-B02)在全球非肿瘤领域及亚洲以外肿瘤领域的开发、注册、生产和商业化权益授权给Prolium Bioscience。
投后一年取得Homerun级回报
近两年,NewCo模式之所以受欢迎,本质上是供需两端的共振结果。
一方面,站在创新药公司的角度,这无疑可以获得不错的现金流,防止分散精力,以继续投入自己的主力管线,卖掉的管线也意味着重获新生。另一方面,对资本而言,这属于生物医药领域难得的暴富游戏。一旦项目被大型药企收购,投资方可以在较短周期内实现退出与兑现,形成类似“快周转”的回报结构。
以康诺亚—Ouro Medicines为例,2025年初,Ouro完成1.2亿美元A轮融资,并引入TPG、NEA、Norwest、江远投资等一线机构。仅不到两年时间,公司即被并购,早期投资方实现退出,从而获得丰厚回报。
江远投资作为Ouro Medicines的A轮投资方,在投后一年迎来了项目的并购退出,取得了Homerun级别的显著回报。
类似路径在近期已被多次验证。2025年12月,金赛药业将TSH受体拮抗剂GenSci098授权给海外NewCo Yarrow Bioscience;仅两天后,该公司即通过与VYNE Therapeutics反向合并登陆纳斯达克。
这场“闪电操作”实现多方共赢:金赛获得1.2亿美元首付款及最高13.65亿美元里程碑对价;VYNE完成资产重组、摆脱退市压力;Yarrow则借壳上市,叠加RTW、OrbiMed等机构约2亿美元注资,迅速完成资本化“上岸”。
不过,NewCo模式并非“稳赚不赔”。去年11月,投中网举行了一场关于创新药的沙龙。丹麓资本管理合伙人许谦指出,虽然NewCo是发展方向之一,但真操作下来,还是有不少问题要注意。首当其冲就是“团队能力”。 NewCo模式面临最大的问题不是资产数量,是团队管理能力,机构之间的分歧也集中在此,“能不能管理好新公司?管线推进能不能按计划进行?海外拓展会不会掉链子?创业者通常乐观,觉得自己都能搞定,但投资人会谨慎,因为一旦团队管理出问题,整个项目可能就倒掉了。”
在整个项目或者供应链管理的筛选中,仍绕不开“管线价值”这一核心问题。正如一位接触过这类交易的业内人士所言:“不管交易层面如何设计,最终还得看创新药项目够不够好,对不对应需求。如果有需求,项目又好,国外大药厂才愿意出高价买;项目不行,再怎么折腾也卖不上价。”
在此基础上,一些更偏“产业化”的NewCo路径也开始出现。今年2月,红杉中国宣布,正式完成对全球知名抗生素莫西沙星相关业务与资产的全球收购,并同步成立全新生物医药平台——杭州杉泽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Ascenda Pte.Ltd.。
不同于早期管线导向的NewCo,此次“杉泽生物”及其母公司所承接的,显然是成熟业务。从标的来看,莫西沙星是一款历经过全球市场验证的成熟产品,其原研药于1999年获批上市后,在超100个国家获批销售,拥有完整的药品注册证、知识产权及商业合同体系。
本次收购远不止于莫西沙星,而是以杉泽生物作为整体战略的起点,通过“成熟产品运营+创新研发引进”的独特商业模式,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品组合。简单来说,就是一方面,依托成熟产品莫西沙星,提供稳定现金流与商业化基础设施;另一方面,杉泽生物持续引入临床后期创新产品,构建具有长期竞争力的研发管线。
有投资人评价称,这种模式既规避了早期研发的巨大不确定性,又保留了长期增长潜力,是典型的“产业型投资”思维。
“创新药的斯普特尼克时刻”
对于生物医药领域的人来说,这两年的日子显然好过多了。
拿数据来说,2024年,中国创新药海外授权交易金额达519亿美元,首次超过美国。进入2025年后,大额BD更是频现,仅上半年交易金额就超过了去年全年。到了2026年,更是春江水暖,开年仅一个多月,中国创新药对外授权交易的总金额已经突破332.8亿美元,首付款规模超越了2025年单季度的最高水平。
于是,我们觉得眼下可以被认为是“创新药的斯普特尼克时刻”,上回投中网沙龙也是以此为主题。
1957年,苏联率先发射世界上第一颗人造卫星“斯普特尼克一号”,感受到在航天领域已经落后于苏联,美国开始对科技政策进行全面调整,也促成了NASA的成立。站在美国的视角,“斯普特尼克时刻”被用来描述一种“被超越,感受到威胁,并立誓绝地反击”的状态。对当时的苏联来说,“斯普特尼克时刻”则意味着超越。
借用这一概念,当前中国创新药的崛起,更像是对全球格局的一次“重新定标”。
那么,这一阶段,中国创新药有哪些机会值得关注?
首先,越来越多的中国本土创新药企正从单纯的“license-in”转向积极的“license-out”。从宏观层面看,全球医药产业正承受“专利悬崖”的压力,跨国药企亟需通过外部引进补充创新管线。与此同时,中国在研发效率、临床资源与政策支持上的优势逐渐形成合力:工程师红利降低研发成本,庞大的患者基数提升临床推进效率,政策环境则持续鼓励创新。这一“黄金三角”正在被全球市场重新定价。2025年,中国创新药License-out交易总额达1402.74亿美元,占全球近一半份额。
其次,“质量”的跃迁。过去,中国药企出海多以早期项目为主,被形象称为“卖青苗”;而如今,单笔交易体量显著提升,首付款过亿美元、总额超10亿美元的案例频繁出现。交易形式也在演进,从单一产品授权,拓展至平台技术输出与全球联合开发,标志着中国创新药正从“跟随”走向“输出”。
与之对应的,是中国药企在全球分工中的角色变化。过去强调“借船出海”,本质是将产品交由跨国药企推进,中国企业更多扮演技术供给方,较少参与后续决策与价值分配。而在NewCo模式下,中国药企开始以股东身份参与全球化平台的搭建,从单纯的知识产权转让方,转变为共建者与利益共享者。
因此,所谓中国创新药的“斯普特尼克”时刻,不是说中国已经超越了谁,而是我们的创新药已经正式凭借实力,真正站到了“全球竞争”的赛道上,而这不是终点。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东四十条资本”(ID:DsstCapital),作者:韦香惠,36氪经授权发布。